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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轩 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
2015年12月07日 16:00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周尤 字号

内容摘要:被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称为“男神”的龙大轩教授有很多头衔: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副主编,首届西南政法大学名师、重庆市名师,重庆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CCTV-12)频道《法律讲堂》的主讲专家等。让法治文化走进民众生活说起“文化传播”,龙大轩认为:“文化传播一定要接地气,要通俗易懂,才能为大众理解和接受。为践行法文化传播,龙大轩首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改革上下功夫。而今,龙大轩又有了新的想法,就是要紧扣“依法治国”这一主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法字方阵”法治文化电视大赛打造成贴近百姓法治需求、具有高度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

关键词:龙大轩;法治;文化;传播;法律;品牌;西南政法大学;中央电视台;主讲;图

作者简介:

龙大轩。(重庆市司法局供图)

  被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称为“男神”的龙大轩教授有很多头衔: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副主编,首届西南政法大学名师、重庆市名师,重庆市首届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CCTV-12)频道《法律讲堂》的主讲专家等。12月4日,龙大轩又被评为“重庆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然而,对他来说当下最迫切要做的事情,就是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

  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崇尚正义

  龙大轩从小就酷爱看书。“我出生在梁平县屏锦镇湖洋村,小时候我上学要走十多里路。我爱看《水浒传》等武侠类的书,记忆力又特别好,头天晚上看一遍就能背下来,第二天在上学路上就把昨晚看的章节讲给同行的小伙伴们听。可能是受这类文化熏陶,也就是我常说的‘文而化之’,我的性格中带有一些侠气,重义轻利,爱打抱不平,崇尚正义。”龙大轩说。

  从开始接触法律时起,龙大轩思考的问题就和别人不大一样。“我首先思考的不是某项法律规定是不是‘正义’的,而是它是否适应中国的国情。”他说,“比如,现行的很多法律规定都照搬国外,但是学习和借鉴应该是两回事,我们自己的法律必须植根于我们自己的文化土壤。”

  经过多年的研究,龙大轩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立法必须科学,必须适应本土实际。“法不外乎就是行为规范和制裁手段。有的违法行为用刑罚的强制手段来调节效果很好,比如酒驾,一入刑就立马大幅好转;但现在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欠债不还、不守诚信,就因为法律规定从一开始就没把它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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