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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珍 彭侃:电视节目模式国际贸易发展简史
2014年06月27日 12:12 来源:新闻春秋 作者:张建珍 彭侃 字号

内容摘要:作为一种跨国流动的文化产品,电视节目模式早在电视诞生之初便已出现。1990年代以来,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贸易更经历了迅猛的发展,但国内学界对此现象甚少关注。因此本文致力于追溯电视节目模式国际贸易的发展历史。在参阅大量英文文献的基础上,本文按照不同时期的发展特征将其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总结了电视节目模式全球流动的规律,尤其分析了电视节目模式国际贸易在1990年代以来爆发式增长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电视节目模式;国际贸易;全球流动

作者简介:

  【英文标题】A Brief History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for Television Program Formats

  【作者简介】张建珍,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 100017);彭侃,香港漫会大学传理学院研究生。

  【内容提要】作为一种跨国流动的文化产品,电视节目模式早在电视诞生之初便已出现。1990年代以来,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贸易更经历了迅猛的发展,但国内学界对此现象甚少关注。因此本文致力于追溯电视节目模式国际贸易的发展历史。在参阅大量英文文献的基础上,本文按照不同时期的发展特征将其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总结了电视节目模式全球流动的规律,尤其分析了电视节目模式国际贸易在1990年代以来爆发式增长的主要原因。

  As a kind of transnational cultural product, television program formats emerged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elevision industry. And since 1990s,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of television program formats has experienced a rapid development. However, the domestic scholars didn't pay much attention to this phenomenon. Therefore, this paper aims at trace back the history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for television program formats. Based on a lot of English research literature and archives, this paper divides the above-mentioned development process into four pha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phases are presented and the global flow patterns of television program formats are summarized. Moreover, the main reasons for the explosive development of television program formats' international trade since 1990s are analyzed in detail.

  【关 键 词】电视节目模式 国际贸易 全球流动 television program formats/international trade/global flow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电视节目模式,指的是以独特的叙事元素为核心、以具体的形式细节规定(如时间长度、布景、灯光、台词脚本、音乐、特效、主持人风格、制作安排等)为内容、且经过市场检验具有可移植性与可贸易性,能服务于特定节目内容再生产的制作程序。它常常由某档优质节目的开发商总结,由发行商向原创地之外的国家(或地区)授权,在制作手册和顾问的帮助下,再造出迎合这些国家(地区)观众的本土化版本。作为一种跨国流动的文化产品,电视节目模式早在电视诞生之初便已出现,至今已有数十年历史。1990年代以来,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贸易更经历了迅猛的发展,目前的年贸易额达到了上千亿元,《谁想成为百万富翁》(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老大哥》(Big Brother)、《达人秀》(Pop Idol)等成功节目模式成为了全球瞩目的文化现象。在中国,引进海外电视节目模式也正在成为一股势如破竹的潮流,截止2013年2月,国内各电视台公布的引进模式便已超过了40档。但国内学界对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贸易却甚少给予关注。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分阶段梳理电视节目模式国际贸易的发展历史,呈现出其中的一些发展规律,为国内学界和业界提供参考。

  一、1940年代晚期—1970年代中期: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萌芽阶段

  尽管电视节目模式要直到1990年代才得到电视商们普遍的重视,掀起一股开发的热潮,但其历史却可追溯到电视业起步之时。当这种新兴媒介寻找荧屏播放的内容之时,此前已发展多时的广播业自然成为了参考的对象,早期的很多电视节目都是基于广播节目的模式发展而来的。

  第一个根据广播节目模式授权改编的跨国电视节目是BBC于1947年4月24日现场直播的电视节目《无知是福》(Ignorance is Bless)。这档节目利用了美国纽约电台《无知的下场》(It Pays to Be Ignorant)的模式。[1]而第一档真正跨国传播的电视节目模式则是《我的台词是什么》(What's My Line?)。这档节目1950年2月2日在CBS电视网播出,主要内容是四位嘉宾猜测参与者的职位,参与者只能用Yes或No来回答提问。[2]节目在美国大获成功,播出长达17年。BBC的Maurice Winnick克隆了这档节目,于1951年7月16日在BBC开播,在英国也大受欢迎,BBC每年都播出2季一直到1963年,而当年的授权费仅为300英镑。[3]其后电视节目模式的跨国流动逐渐发展起来。但到1980年代之前,电视制作商往往只是简单模仿和剽窃电视业较发达的国家的电视模式和创意。

  这一阶段的电视节目模式流动主要是从美国流到欧洲、澳大利亚和拉美部分国家。反向的流动则要等到1970年代早期,美国CBS电视网采纳了BBC 的情景喜剧模式《一直到死不分离》(Till Death Us Do Part),制作美国版本于1971年1月播出。[4]

  在国际电视节目模式发展的早期历史中,值得注意的还有“连锁式”授权制作模式节目的商业模式的浮现。1952年,一档在巴尔的摩当地电视台播出的儿童节目《游戏屋》(Romper Room)大获成功。但开发这档节目的夫妻档Bert Claster和Nancy Claster拒绝了CBS电视网买下这档节目的要求。他们决定模仿美国当时开始兴起的授权连锁经营模式,授权美国各地电视台制作节目的不同版本,并开发出节目衍生商品如书、玩具等。到1957年时,已有22家电视台引进了这一节目模式。到1963年时,更有多达119家美国电视台制作本地版《游戏屋》。[5]而节目的国际版权则被创办于1952年的Fremantle公司获得,将节目推向澳大利亚、日本等地。由于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贸易网络此时尚未建立,《游戏屋》模式的发行是挨个向各个地方电视台推销的,这种方式费时而费力,因此效仿这种做法的美国节目并不多。尽管美国电视业的发展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美国的几大电视网们和节目商们此时的精力主要集中于将制作好的电视节目出口到世界各地,电视节目模式没有得到特别重视,出口贸易还只是零星出现。[6]

  二、1970年代晚期—1980年代晚期: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初步发展阶段

  到1970年代晚期,一家名为Fremantle的公司将电视节目模式的国际贸易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家公司由媒介从业者Paul Talbot创建,在1978年取得了当时首屈一指的美国游戏节目制作公司Goodson-Todman旗下所有节目在欧洲和中东地区的代理权。此前,已有几档Goodson-Todman的游戏节目被改编到欧洲,包括《我的台词是什么》(What's My Line?)、《敲钟》(Beat the Clock、《利欲两心》(Two or the Money)。而Fremantle的加盟大大加快了Goodson-Todman的节目模式输出到欧洲的步伐,很快,欧洲各地改编自Goodson-Todman旗下模式的节目已多达40档,其中尤以英国最多,包括《我有一个秘密》(I've GotaSecret)、《价钱是对的》(The Price is Right)、《说出真相》(To Tell the Truth)、《密码》(Password)、《配对游戏》(The Match Game)、《家庭问答》(Family Feud)等。此外,Talbot电视——Fremantle旗下的国际业务部门代理了美国其他几个重要的游戏节目制片人旗下的节目模式,包括制作《约会游戏》(The Dating Game)和《新婚生活》(The Newlywed Game)的Chuck Barris;制作《一万美元金字塔》(The 10000 Pyramid)的Bob Stweart和制作《我们做个交易吧》(Let's Make a Deal)的Monty Hall等。这使得Fremantle 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电视游戏节目商。据估计,在1980年代时全世界有一半左右的游戏节目模式是由其制作或发行的。[7]

  除了Fremantle,其它一些重要的电视节目模式商也开始出现。在澳大利亚,早在1950年代就开始模仿美国游戏节目的电视制作人Reg Grundy于1970年代晚期与美国游戏节目公司Goodson-Todman签订了合作协议,负责代理Goodson-Todman的节目在欧洲和中东之外地区的版权。Grundy环球公司(Grundy Worldwide)[8]也由此发展起来,它是第一家设立了全球制作公司网络的模式开发商,在欧洲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包括将一些澳大利亚肥皂剧模式推到了多个欧洲国家。[9]在英国,Jeremy Fox于1979年成立了Action Time,致力于向英国市场推销美国的节目模式。在荷兰,Joop van den Ende和John de Mol 在1980年代分别创建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电视公司,后于1994年合并为赫赫有名的Endemol公司。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1980年代掀起了一股打造国际品牌的热潮,这股热潮也影响到了电视节目模式开发商,使他们开始思考如何将节目创意和制作知识以更为细致和系统的方式组织成可全球售卖的商品,打造国际性的节目品牌。这些公司在1980年代带动了电视节目模式的第一波国际化潮流。

  这一时期,跨国流动的电视节目模式主要是来自美国的游戏节目模式,而改编这些模式的则主要是欧洲各国的电视市场。如在意大利,1983年播出的《价钱是对的》、1985年播出的《约会游戏》和《重磅炸弹》(Blockbusters),1987年的《新婚生活》(The Newlywed Game)和1988年播出的《家庭问答》、1989年播出的《命运之轮》(The Wheel of Fortune)都是模式改编节目。法国则相继改编了《约会游戏》(1985)、《价钱是对的》、《命运之轮》和《新婚游戏》(以上三档节目均于1987年在法国播出),《危险边缘》(Jeopardy, 1989)和《家庭问答》(1990)。英国的BBC和ITV则更加频繁地采用美国的电视模式,光是1990年就有14档播出节目的模式来自美国。[10]

  在这一时期,最受欢迎的电视节目模式是《命运之轮》,被23个国家改编,其次是《价钱是对的》、《约会游戏》、《家庭问答》和《危险边缘》等节目。但总的来说,模式节目的影响力仍然非常有限,因为它们大多是白天播出的游戏节目,不像电视剧集和黄金时段节目那般受重视。制作和发行电视节目模式的公司则仍然处于电视业的边缘位置。关于国际电视节目模式的版权意识也未建立起来。直到1980年代末期,来自南美、西欧、澳大利亚等地的制片人还专程跑到美国,在酒店里录制电视节目,以备回国后模仿制作。不过也有模式开发商开始借助法律加强对模式的保护,如1988年,英国一档流行的游戏节目《机遇在敲门》(Opportunity Knocks)的制片人Hughie Green发起了对新西兰电视台的诉讼,因为后者近乎一模一样地抄袭了这档节目。尽管就连新西兰电视台的辩护律师也承认新西兰这档节目在很多元素上与英国版的节目雷同,但最后此案的终审法院英国枢密院却判定新西兰电视台并无侵犯版权。审理法官认为Hughie Green所呈现的每集节目的脚本非常简单,且并不完整,所表达的不过是一些普通的想法,并没有足够的原创性,因此不能获得版权。[11]这一案例使电视节目模式开发商开始思考如何使得模式能被纳入版权保护的法律范围,并付出了诸多努力。

  节目模式开发商加强了对模式各组成部分的细化,并尽量以详尽的档案保存下来。因为版权法中尽管没有专门针对电视节目模式的保护条款,但对文学、戏剧、音乐、艺术和数据库等创意作品则往往有明确的保护措施。而一个电视节目模式中往往也包括了上述种类的创意元素。开发商通过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将这些元素记录为脚本、制作宝典、音乐库、场景设计或现场问题的数据库等详尽档案,使电视节目模式的各个组成部分得到版权法的保护,进而使整个模式被间接纳入版权法的保护范围。[12]除了版权法外,开发商也会尝试运用其它的法律来加强对节目模式的保护,如商业保密法、反仿冒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有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将节目模式名字、宣传标语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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