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数字艺术德性研究”(13YJAZH063)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人民性;文艺;美学;艺术;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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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笔者认为,当代中国文艺工作者要真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讲话要求,应当明确三个根本性的艺术命题。
什么是文艺的人民性?
文艺创作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一。正如其他一切人类文明创作物一样,文艺产品也是满足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需要的具体产物。作为最重要的人类文明成果之一,文艺产品不同于其他人类创造物的特殊之点,或者说它在社会存在的合法性就具体体现在能够满足人类的精神需要或审美需要。文艺的人民性是指文艺的生产创作和传播活动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民(或称为社会大众)的身心健康这一终极目的。对文艺来讲,它的人民性的重要内涵除了服务对象上的社会阶层范畴这个显而易见的意义之外,更重要的则是指为人民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意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 “低俗不是通俗,欲望不代表希望,单纯感官娱乐不等于精神快乐。”这些重要观点所指向的恰恰正是当代某些文艺作品存在的严重脱离人民性、片面追求市场效益、漠视人民身心健康这一最重要的社会效益等严重问题和不良倾向。虽然一般社会大众对文艺的鉴赏水平可能不会达到专业艺术家的程度,但这绝不是艺术创作随意性的理由。当前,很多貌似大众喜欢的、收视率高的、票房高的、点击率高的艺术作品恰恰隐含着很多负价值和负能量,这些作品所体现的不是人民性,而是赤裸裸的铜臭性、贪婪性和危害性,长期濡染和浸淫会严重损害社会大众的身心健康。
文艺创作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性?
当代文艺创作中呈现出来的非人民性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态,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低俗化、泛自由化和普遍的致瘾性,这三类艺术产品或者诉诸纯粹的低级趣味和感官刺激,或者无视基本的艺术真实原则,凭空杜撰,胡编乱造,或者具有强烈的致瘾作用,均对社会大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和损害。
要从根本上遏制此类艺术产品的生产与传播态势,就必须牢固坚持文艺的人民性原则。坚持文艺的人民性,是文艺创作者的最基本的职业伦理操守。一切职业活动都具有自己特定的伦理规范,它们共同的伦理底线就是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艺术生产也遵循同样的伦理。只不过艺术产品是以提升和促进人类的精神愉悦和审美质量为圭臬。在此方面,艺术产品越是能够陶冶人类的情操、净化人类的心灵、启迪人类的思想,其美学价值就越高。因此,文艺创作坚持人民性也就意味着创作更多更好的具有美学价值的艺术产品。
只有坚持文艺的人民性,才能最大限度实现艺术家自身的价值。那些真正伟大的艺术家从来都是时代和人性的歌者,他们从不为个人的名利患得患失,他们总是以再现和表现人类真实的痛苦与欢乐、以反映深邃的时代精神、以讴歌人性中永恒的真善美价值为己任,他们的自身价值也正是在那些闪烁着不朽的人性光辉的艺术作品中彰显出来的。
文艺只有始终坚持人民性,才能为社会所接受、为人民所喜爱。从当代艺术实践看,确有很多艺术作品从表面上看具有不菲的票房、收视率或点击率,但这些高标数值并不能表明其作品就具有人民性,因为其中的不少作品是建立在蒙骗人民和损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基础上的,这类作品可能因为人民暂时审美水平的限制而一时上当受骗,但一旦醒悟过来就会毫不犹豫地唾弃和永远拒绝它们,人民甚至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将这些假冒伪劣艺术关进法律的牢笼。因此,文艺即便是纯粹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考虑,也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性,确保自身保持在较高的美学质量水平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