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关键词:申报;教育部;申请者;研究;课题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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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评审周期安排是怎样的?
——201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定于2017年1月5日启动网上申报,2017年3月5日结束网上申报,3月10日截止纸质材料报送;计划于4月完成材料审核并组织评审。
2. 一般项目面向哪些学校申报?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都可以申报 (普通高校名单) 。上述高校系统外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
3.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西藏、新疆项目面向哪些省市普通高等学校?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资助范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广西、海南十一个省(区、市),以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上述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疆、西藏项目专门资助新疆与西藏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
4.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如何申报?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请评审书、申报时间、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与其他一般项目相同,只是在评审结果中单独划线,面向西部和边疆地区、新疆西藏地区高校择优确定。西部和边疆地区、新疆、西藏地区高校教师在申报时,统一按照《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申报办法申报。
5. 一般项目有申报指南吗?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一般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6. 一般项目是否实行限额申报?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但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未经申报单位审核并统一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7. 连续申报一般项目是否有限制?
——连续2年(本次指2015、2016年)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即2015、2016年连续两次申请项目未获资助,暂停2017年申请资格。
8.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能否作为负责人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同一申请者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可以同时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
9. 对同时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如何处理?
——查实同一申请者同时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我部将取消其此次申报资格。
10. 正在办理教育部一般项目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能否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
——2016年12月31日前,在研的教育部一般项目报送结项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符合结项条件的可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
11. 项目申请者是否可以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申报?
——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