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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具会关于公布“汉语手指字母方案”的联合通知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15年09月21日 14:3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4年03期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汉语手指字母方案(草案)”自一九五九年二月发布试行以来,各地广泛进行了学习,在聋哑学校、聋哑人业余文化学校和扫盲班(组)中,利用了手指字母作为发音教学的辅助手段和识字拐棍。

关键词:手指;聋哑人;汉语手指字母方案;文字改革;字母;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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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手指字母方案(草案)”自一九五九年二月发布试行以来,各地广泛进行了学习,在聋哑学校、聋哑人业余文化学校和扫盲班(),利用了手指字母作为发音教学的辅助手段和识字拐棍。几年来的实践征明,这套特殊语文工具的设计基本上是成功的。它帮助了聋哑学生识记、辨认语音,提高了看话能力,加快了识字进度,更好地掌握了新词;改善了手势语的表达方法,使手势语比较精确和丰富,在成年聋哑人扫盲和文化学习中,弥补了“见物识字法”的不足。这些,都税明了手指字母在提高聋哑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改善聋哑人交往方面,是一个良好的工具。 

  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根据各地试行的经验和手指字母指式清晰性实验的拮果,对“手指字母方案(草案)”反复地进行了讨论和修改,于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一日在聋人手语改革委员会上一致通过。我们同意这个方案,现在予以公布施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民政、教育部门要督促聋哑学校、聋哑人业余文化学校,一律按公布的方案进行手指字母教学,并做好宣传和推行工作。 

  二、现行聋哑学校识字课本第一册已按“手指字母方案(草案)”印图,可暂时不动,但教师在教学中应以新指式为准。一九六四年秋季课本中的手指字母图,应按这次公布的方案进行修改。 

  三、已公布试行的通用手语草图,所掺用的手指字母,在学习使用时也应按新指式作相应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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