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史 >> 百科
[论点摘编]土司制度终结的三个标志
2016年10月18日 10: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李延宁/摘编 字号

内容摘要: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专制统治后,我国的国家政治体制发生更替即推翻了封建王朝君主专制政体,建立了中华民国政体,这是土司制度终结的根本标志。民国政府对土司义务的彻底废除,是土司制度终结的主要标志。而中央政府也要授予各地土司职衔,让其世代承袭,承认他们统治地方的合法性,并授予土司印信、号纸等信物。但中华民国建立后,各地土司没有向民国政府投诚,民国政府也没有授予各地土司旧职以及印信、号纸等信物。各地土司完全丧失了原有的各种特权,是土司制度终结的重要标志。虽然民国时期还残存一定数量的土司,但与明清时期土司的割据性、独立性、反叛性等特点相比,民国时期的土司只是一些残留罢了。

关键词:土司制度;原文;印信;特权;统治;吉首大学;李良品;信物;投诚;中华民国

作者简介:

原文题目:土司制度终结的三个标志

原文作者:李良品

原文出处:《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

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专制统治后,我国的国家政治体制发生更替即推翻了封建王朝君主专制政体,建立了中华民国政体,这是土司制度终结的根本标志。原因在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终结,而且也宣布了包括元明清在内的封建专制统治时期所规定的一切制度寿终正寝,包括实施600多年的土司制度。

民国政府对土司义务的彻底废除,是土司制度终结的主要标志。原因在于元明清各朝代更迭时,各地土司待中央政权稳固之后,他们纷纷投诚,缴纳前朝的印信、号纸等信物,承认当朝统治者的合法地位。而中央政府也要授予各地土司职衔,让其世代承袭,承认他们统治地方的合法性,并授予土司印信、号纸等信物。但中华民国建立后,各地土司没有向民国政府投诚,民国政府也没有授予各地土司旧职以及印信、号纸等信物;同时,各地土司已无守土职责、不向民国进贡方物、无军事征调等。

各地土司完全丧失了原有的各种特权,是土司制度终结的重要标志。即土司的政治特权、经济特权、司法特权完全丧失。虽然民国时期还残存一定数量的土司,但与明清时期土司的割据性、独立性、反叛性等特点相比,民国时期的土司只是一些残留罢了。

(李延宁/摘编)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远舰)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