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村委会选举的起头是广西果地村,这个村1980年出了个《封山公约》。地方自治不是舶来品,不要把地方自治都想成是西方的,在中国我们有1000多年一直在对地方自治制度进行辩论。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关键词:中国;乡约;实践;朱熹;锡山
作者简介:
村委会选举的起头是广西果地村,这个村1980年出了个《封山公约》。
嘉宾简历
牛铭实,美国杜克大学终身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1958年生于台湾,1981年毕业于台湾大学。后赴美国求学、任教。主要研究兴趣包括博弈论、国际政治、选举制度与行为、中国研究。近年比较关注中国地方自治与民主化的发展、两岸关系和投票行为。
村委会选举的起头是广西果地村,这个村1980年出了个《封山公约》。不准窃盗,违者加倍赔偿并罚款5元,唱野山歌要罚10元,罚得还挺重,一看就是纯朴的村规民约。因为当时人民公社撤了乡镇还没恢复,政治经济上都没人管,这些村民(86户)就通过这个村规民约来管理自己。
彭真听说这个事以后,派工作组去调查。因为对中央来讲,公社撤销后的农村怎样治理也是个大问题。这件事对彭真有很好的启发,所以1982年的宪法就把村委会定为自治组织。当时在中国还没有几个人听说过村委会。1987年,也是彭真在后面努力使村委会组织法在全国人大通过。
这是我研究中国政治的一个切入点。地方治理的三种制度选择基本就是封建制、郡县制跟地方自治。郡县制官员是任命的,封建制官员是世袭的,地方自治官员是民选的。为什么我们觉得地方自治是好东西?
在地方自治理论上中国第一个创建的是明末的顾炎武。
秦之后1000多年里关于郡县制、封建制的辩论非常多,顾炎武总结说,这两个制度都有关键性缺陷,“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封建制的官位是世袭的,如果碰上没能力的,没办法把他赶走。郡县制是权力在上面,官员要服务和讨好的是任命他的人,而不是老百姓。顾炎武就主张,“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提出“寓封建于郡县”,保留二者优点,去除缺点。
他的制度设计非常好,跟美国终身制教授的办法一模一样。前3年试用,试用成了变正式聘用,继续3年还干得不错,然后再干3年,给你更多人事权和财政权,副县长下面的人事都可以由你来定,12年之后就是终身的。官是地方挑的,不是上面任命的,由地方遴选、选聘和考核,事实上这就是一种地方自治的制度设计。
朱熹重新发现《吕氏乡约》
我1994年开始到中国研究村委会选举,村委会是一种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不是舶来品,不要把地方自治都想成是西方的,在中国我们有1000多年一直在对地方自治制度进行辩论。中国地方自治的经验是什么?我归结中国地方自治的发展有三个重要起点。
一是北宋的《吕氏乡约》。古代这种村规民约都是口头相传的,这是史学家找到的第一个成文的乡约。吕氏这家很有成就,5兄弟出了4个进士,有一个还干过宰相。老大吕大钧辞官在家奉养病父时拟了这个乡约,大概几千字分4块——— 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具体怎么做?比如患难相恤,水火、盗贼、疾病,都是相恤的内容。譬如,有些人家很穷,父母过世没钱安葬,他们提议36户结为一组,任何一家有父母过世,另外35家要帮助把葬礼办好,不能随便弃尸。
《吕氏乡约》约定由众人推选约正(领导人),每月开一次会,谁做了好事和坏事都要登记,赏罚分明,你不喜欢可以自由退出。在当时的关中地区(陕西蓝田附近),有一些地方就模仿推广这个乡约。但没有多久这件事在知识界就被遗忘了,因为这个地方被金人灭了。一直到南宋,朱熹整理文献才又发现《吕氏乡约》,他对此非常敬佩,出了个增损《吕氏乡约》,就是修订版,内容更细。
朱熹除了发现《吕氏乡约》,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创建社仓。社仓对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非常重要。朱熹当时回家,武夷山附近因缺粮发生暴动,他就跟当地官员借了600担粮,有人缺粮就外借,秋收时再还。这在西方就是信用合作社。凶年时,这个村还有一个仓库的粮可以吃,整村不会饿死,也就不会暴动。基本上从南宋开始每个朝代都有建社仓,其他还有叫昌平仓、易仓。昌平仓是政府建的,为了稳定粮价。易仓等于是富人税。但在农村是靠社仓。
社仓是地方自治很重要的一块,它包含了经济。在《吕氏乡约》框架下,后人,尤其是明朝很多人想要完善这个组织。像王阳明在《南赣乡约》非常重视治安、保甲法。明末非常成型的地方自治制度,就是以乡约为纲,下面有教育、经济、治安三块,叫一岗三目(音),当时推广得非常普遍,后来到清朝就停止了。名目还在,但不像明末时大家是一体的,此时它是垂直管理。清朝直到太平天国运动才开始恢复这个乡约,意思就是说政府救不了你了,你们自己救自己吧,成立了乡约局推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