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罗哲海是站在雅斯贝尔斯"轴心时期"的宏大视野中展开解读的.他将先秦儒家伦理置于传统习俗伦理崩解的时代背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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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心时期的儒家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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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汉学家罗哲海出版了其代表作《轴心时期的中国(儒家)伦理学——就其迈向后习俗思想突破的理论重构》,在此书“为道德寻找基础”一章中,“孟子的天性论”得到了重点讨论。同样是在20世纪90年代,法国汉学家朱利安出版了《道德奠基:孟子与启蒙哲人的对话》一书。跟罗哲海一样,朱利安也是围绕着“道德奠基”这一话题,将孟子与欧洲启蒙时代的哲人置于对话平台上。
然而,两位汉学家却由相似的问题域得出了理解歧出,又具有鲜明对照性的结论。考察他们对孟子的具体诠释,可以从一个侧面透视欧美汉学界内部在价值立场、问题意识、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深层分歧。
“轴心时期”的孟子伦理学
罗哲海是站在雅斯贝尔斯“轴心时期”的宏大视野中展开解读的。他将先秦儒家伦理置于传统习俗伦理崩解的时代背景中,强调它是应对社会和文化危机的产物。先秦诸子各家的思想建构,包括孟子在内,都处于“具有世界史向度的早期启蒙新纪元”之中,通过反思和超越性,它们在思想上实现了突破性进展。
儒家并没有像“前儒家文献”那样从超越性的上帝、天那里为伦理学寻求终极凭据,儒家的“道”是由人自行主动培养。然而,儒家伦理学却同样获得了“后习俗”层次的批判立场和对于现世习俗的超越。尽管在孟子那里还相当程度地保留了“天”的位置,但是,孟子绝非意在复兴对于“天”的古老信仰,而是更倾向于依靠个人的自制和自尊。
为了论证道德的基础存在于人的天性中,孟子对人类天性之道德活动进行了现象学式的描述。《孟子·告子上》记载了孟子与告子围绕“仁义内在与否”展开的四个回合论辩。告子强调“义外”,亦即认为道德只是他律、习俗性的规范,并没有内在的人性基础;孟子针锋相对地批驳告子,正是要说明道德根源于人类的深层心性结构。总之,孟子以人心中存在道德发端的理论和道德现象学把握住了伦理学的一个关键:人类具有不依赖传统,仅靠自身而发展出道德的可能性。尽管孟子在论辩过程中存在论证不当的缺憾,但是其意在直接从天性中推衍出道德,进而保护和发展人类心中存在的自动趋向于道德之自然天赋的方案却显而易见。
朱利安的“迂回与进入”
朱利安的汉学实践则在中国和欧洲“无关性”的基础之上,将中国视为欧洲文化的“他者”,通过观察中国来迂回地透析欧洲。就其思想大端而言,朱利安属于文化相对主义阵营。但是,他又是一位个性独特的相对论者,这表现在他虽然强调中国的“他者”性质,但同时又主张“对话”,以“问题”为楔入点,又以“问题”为旨归,即他进行的哲学比较是服务于哲学自身的发展与开拓的。
在《道德奠基:孟子与启蒙哲人的对话》一书中,朱利安从孟子的“不忍之心”、“恻隐之心”和卢梭的“怜悯心”这些类似的道德基础开始讲起,对比孟子和启蒙时代的卢梭、康德乃至近代叔本华如何在不同路向上延伸、建构道德学说。然而,作者并没有将这种比较限定于个案比较层面,而是由孟子、卢梭和康德延伸到中国与欧洲的宏观层面,从多个角度比较二者的差异。
朱利安认为,孟子所阐发的道德学说体现出了一种浑融的一元整体性,这消解了欧洲二元论思想所制造出来的理论悖论;然而,虽然孟子(中国人)关于“道德之天然性”的阐述已臻精妙之境,却对政治、法律的工具意义认识不足,这是古代中国“法治社会结构”不健全的深层原因;同时,“意志”在中国思想中的匮乏又导致古代中国重视责任而无视自由。
罗哲海与朱利安的同与异
罗哲海与朱利安都出身于欧洲大陆的汉学传统,二人对《孟子》的解读显然有共同之处。比如说,他们都认为孟子在为道德寻找基础时,并不过多求诸超越性的“天”而主要是从人的自然本性中寻找根据。然而,罗、朱二人的分歧更为显著。
其一,与罗哲海将包括《孟子》在内的儒学资源运用于当代尖端问题的做法不同,朱利安在自己的解读中突出的是中国与西方的差异视角。比如,朱利安强调西方思想是二元论,而中国思想是建基于“气之感通”基础上的一元论,它强调变化,但不强调对立。此外,在西方思想中,“意志”问题关系到“选择”与“行动”的二元架构,关心的是“为何”行动,最终抵达的是自由;而中国思想的出发点是潜能及其具体实现,表现为一种行为演化论,关心的是“如何”行动,最终抵达的是“自然”。
其二,罗哲海认为,包括孟子在内的儒家提倡的仁、义思想表征并确立了一套普遍主义的、规范性的观念。但是,在朱利安眼中,儒家思考的中心是“势化”,是协调与平衡,是“权”、“无固”。所以,儒家其实是一群注重变化的、“心诚意定的机会主义者”,规范性视角并没有那么重要。
其三,在现实关涉问题上,罗哲海借助黑格尔等人的“主体性”观念,来为孟子思想通向现代民主、人权论述打通关节。但是,在朱利安看来,“主体性”这一术语与基督教的原罪意识具有深刻关联,它背负着西方漫长的宗教与思想历史,这一由基督教而来的人类学观念无法与其教义分离,转而成为一种中性的理论工具,所以,以“主体性”等西方现代术语来重述《孟子》思想的特性,扞格难通,貌合神离。
其四,朱利安常常从语言的差异出发,推衍中西思想之分歧。例如,他借鉴尼采的“道德谱系”考古做法,突出“由语言内部所具有的诸种可能性构建而成的概念生态圈”;此外,朱利安还认为,希腊句式“总是不断触激思想”,而汉语句式“却根本不急于寻求意义的爆发”。罗哲海却坚决反对语言决定论,认为语言学方法趋向于把问题简化,它忽视了引发伦理学争论之社会实际冲突和危机的潜在能力;语言学主义者过于注重语言的差异,致使他们对于问题的相似之处产生盲点。
显而易见,西方人对于《孟子》的理解总是渗透着其自身特定的问题意识。它是西方学术的一部分,折射出的是西方的立场、视角和方法。然而,中国和西方虽然地域有别,但思想并非截然二分,二者相同、相近、相通之处很多。西方之接受、诠释《孟子》并不仅仅是西方知识学的增益和拓展,它也是近世以降中西文化交流的产物。文化交流的发展让中西思想不断走向融合。在这个过程中,中西思想各自成为对方思想文化发展的建构性力量。关注西方的孟子研究文献有点类似于“揽镜自鉴”,且能引起我们更多的理论反思和方法自觉。
(作者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