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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和’是标志天、地、人的和协(谐)状态及人所追求的理想境界的哲学范畴。”1它为先秦各家学派所共有,并因学派思想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儒家之“和”,既是儒家人格政治的理想,又是儒家的方法论,突出了对仁义的崇尚以及对伦理秩序的遵守。道家庄子哲学以自然之“道”为核心,注重个体的精神自由,在“和”方面则侧重于自然性、内在性、主体性的“与天和”。
【作 者】廖同真[1]
【作者单位】[1]安徽大学哲学系
【期 刊】《中国道教》 2019年第1期56-59,共4页
【关 键 词】庄子哲学 儒家人格 理想境界 哲学范畴 伦理秩序 精神自由 方法论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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