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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社会和文化三个层面实现对中国的深度认同
在政治层面,中国穆斯林学者在明清之际,把对真主的崇拜和对国家的忠诚紧密地联系起来,把国君为国家象征,将忠主和忠君放在一起进行论述,打开了中国穆斯林政治认同的大门。
为了适应中国社会大一统的社会结构和皇权主宰一切的政治需要,穆斯林学者在汉文译著活动中提出了“二元忠诚”的社会道德伦理观,即提倡顺从,“忠主忠君”,实现了伊斯兰教在中国从“一元忠诚”到“二元忠诚”的变革,迈出了进一步适应中国社会的关键一步。穆斯林学者根据经、训中穆斯林要热爱自己生长的土地、爱国是“伊玛尼”(信仰)的一部分的教诲,将“顺从”的含义和范围进一步扩大。王岱舆说:“人生在世有三大正事,乃顺主也,顺君也,顺亲也。凡违兹三者,则不忠、不义、不孝矣。”至于“顺主”和“顺君”的关系,刘智进一步阐述说:“君者,主之影。忠于君即所以忠于主也”,“一时不心于君,即为不贤,一时不合于君,即为不忠。”“王者,代真主以治世者也。”这种“二元忠诚”的政治道德观的提出,解决了在中国这样的封建社会,穆斯林对非穆斯林君主应持何态度的问题,对伊斯兰教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忠君”是封建政治道德疆域中的一面旗帜。“忠主忠君”思想的提出,不但适应了中国封建统治的要求,也为伊斯兰教与儒家学说更好地相结合开了方便之门,在教义上加速了伊斯兰教的中国化进程。
在社会层面,唐宋时期,回族先民被称为“蕃客”“蕃人”和“蕃商”,这种称谓表现出在中国人眼中回族先民的客居身份。但随着回族先民与中国人交往的加深和扩大,“蕃客”的称谓逐步成为他们与中国土著居民的区分标准和自我认同的符号。而到了元朝时,中国穆斯林自称为回回人,“回回”的含义和唐宋时期的“蕃客”不同,已经逐步完成了从“侨居”到“土著”的转型。这种转型表明他们身份的本质性转变。他们散居于全国各地,将“报国”看成自己的“份内之事”。元亡时,有许多回回“殉国者”。如回回人达里迷失,曾任漳州达鲁花赤,史载“明兵既取福州,兴化、泉州皆纳款,或以告。迭里迷失仰天叹曰:‘吾不才,位三品,国恩厚矣,其何以报乎?报国恩者,有死而已’,乃拔佩刀刺喉中以死”。又有回回人获独步丁,也在元朝为官,他在明军攻下城池时,“以石自系其腰,投井死”。可见元时的回回人已不再以“外人”自居,对中国的社会认同已深深融入他们的思想感情中。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以后发展的过程中,这种思想意识形成为爱国主义传统。
在文化层面,中国内地穆斯林对伊斯兰教的认同及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相并存,是中国内地穆斯林在适应中国社会过程中所特有的“二元”文化属性。这种属性在明代以前是通过“华化”的穆斯林以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基本没有外来的干预。但明代以后,在统治者的同化政策下,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发展遇到了阻力。在这种情况下,穆斯林学者根据自己对中国文化的理解和认同,为伊斯兰教在中国的生存、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他们通过汉文译著伊斯兰教经籍活动,将伊斯兰教由阿拉伯的形式和语言变为中国的形式和语言,并强调伊儒在精神追求上的相通性。刘智说,伊斯兰教“虽载在天方之书,而不异于儒者之典;遵习天方之礼,即犹习先圣先王之教也。圣人之教,东西同,今古一。”马注说:“回之与儒,教异而理同也。”“儒者之学犹衣,清真之学犹食。无衣则寒,无食则饥,寒则关于身,饥则切于命。”
穆斯林学者“以儒诠经”,并不是简单地袭用,而是以维护伊斯兰教信仰的纯正为基本原则的。中国内地穆斯林在信仰、义务与善行方面坚持伊斯兰教教义信条,在寻求与中国传统文化协调的过程中,以伊斯兰教的基本要素为尺度,决定对中国文化的取舍,对所吸收的中国文化加以改造,以阐发伊斯兰教教理和哲学;同时也用伊斯兰思想发挥儒家学说,创立了既不同于一般的儒家学说,又有异于传统伊斯兰教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内地伊斯兰文化思想体系。
内地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是政治认同、社会认同和文化认同相互促进的结果。中国伊斯兰教思想文化领域真正意义上的本土化是从外来的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沟通、相融开始的,目的是将外来的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融会贯通,打通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长期隔阂的局面,以使中国社会各阶层对伊斯兰文化有更深层次的了解、理解和认同,并能将其融入中国传统的社会生活。“道本同源,初无二理”、“和为贵”是伊斯兰文化核心的认知理念,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伊斯兰文化之间的结合点。两种文化相融,共同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文化认同为政治认同和社会认同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而政治认同和社会认同则为文化认同创造了广阔的空间。这三个层面良性互动,促成了中国穆斯林对国家的深度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