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职能创新”研讨会,多位专家学者就此发表见解,为“十三五”行政体制改革建言。
关键词:监管;创新;体制改革;监管机制;职能
作者简介:
简政放权与创新监管
日前,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职能创新”研讨会,多位专家学者就此发表见解,为“十三五”行政体制改革建言。主要观点如下:
邓文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未来的行政体制改革,应该对政府的管理职能和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第三方评估判定哪些事项该政府管,哪些应该下放;要对政府机构部门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统筹考虑;应全面推进购买服务机制,通过购买服务建立起政府和社会、企业的合作机制;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的管理职能,保证资源合理利用。
洪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监管局副局长):我们希望做到社会共治,通过信息公示、公开,最大程度解决市场交易当中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交易风险,各个部门一起努力,共同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我们也认识到了大数据对于提高监管效率、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的巨大作用,正在探讨怎么利用技术进步创新监管方法。
曹大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我国目前行政处罚普遍较轻,难以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要像清理行政许可一样,组织立法机关对行政处罚手段进行清理,提高行政罚款的额度,更多地运用倍数式、比例式处罚方式,同时通过国家立法,确认公开名单的做法,明确治理途径,实现处罚合法化。
王刚(深圳市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简政放权当然要实现有限政府,但从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来看,三者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只有在法治环境下形成三方合作范式,才是理想状态。实现三者结合,需要形成一种内生的调节机制,确定相互之间的合理边界。
孟庆国(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应尽快实施政府职能结构化管理。要对政府职能进行“摸底”,理清各个部门的职责事项,进而以职能分类为基本手段,形成一个结构清楚、易于理解的基本职能信息数据库,为优化政府结构提供基础性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