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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致害为何难获补偿
2015年06月17日 10:45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董妍 字号

内容摘要:云南省警方破获了一起猎杀大熊猫案,王氏两兄弟因为家中饲养的羊被咬死,猎杀了偷羊“凶手”——大熊猫,并将大熊猫肉、熊掌等低价出售。

关键词:补偿;受害人;猎杀;补偿标准;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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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

  云南省警方破获了一起猎杀大熊猫案,王氏两兄弟因为家中饲养的羊被咬死,猎杀了偷羊“凶手”——大熊猫,并将大熊猫肉、熊掌等低价出售。因为猎杀、贩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王氏兄弟将面临法律的审判。

  食物匮乏动物与人发生冲突

  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森林生态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一些野生动物资源慢慢得到恢复。然而,由于原有的栖息地容量饱和,缺乏足够的食物和生存空间,野生动物开始袭击和损害周边的家畜和庄稼。因为许多野生动物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人类在与它们的冲突中不得不选择退让,蒙受了大量的经济损失。

  对那些处在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山区农民来说,他们的生活本就很贫穷,还要承担保护野生动物所受到的损失,影响了他们的脱贫致富。如果在野生动物致害后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就会激化人与野生动物间的矛盾,导致报复性猎杀的出现。

  比如在禁猎令实施后,成群的亚洲象从缅甸迁入我国境内。原来以芭蕉为食的缅甸象群尝到了甘蔗和水稻的“甜头”后,当地百姓的庄稼常常颗粒无收。云南省林业厅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野生动物损害主要发生在西双版纳、普洱等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其中以西双版纳和普洱等州市最为严重。2008年至2012年,云南全省损失总额为24334.52万元,年均损失4866.90万元。

  2010年,西藏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50733起,其中人身伤害案件18起,致死6人;野生动物造成当地46291户居民财产损失,居民要求政府补偿经济损失6772万元。除了云南、西藏这些边疆地区,一些发达内陆地区的野生动物也经常损害农作物和家禽家畜,甚至袭击人类。2013年北京市延庆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面积842.4亩,损失农作物约44万公斤,受损家禽家畜813只,共造成损失金额109.27万元。2014年3月1日,甘肃省陇南市出现了野生大熊猫,在村民围捕过程中,受惊大熊猫咬伤了村民关全志,年近七旬的老人先后做了8次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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