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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换“芯”谁买单:银行还是消费者?
2014年11月04日 13:48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文晖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今年10月31日前国内各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将关闭境内POS渠道使用芯片磁条复合卡中磁条刷卡的功能.10月29日,中消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

关键词:银行卡;买单;银行;磁条;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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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该为银行卡换“芯”买单——中消协:银行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增加的成本应自行承担

 

  检察日报讯(记者刘文晖)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今年10月31日前国内各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将关闭境内POS渠道使用芯片磁条复合卡中磁条刷卡的功能;从明年起,各家银行将陆续停发磁条卡,只发行芯片卡。目前,部分银行在推行将磁条卡换为芯片卡的过程中,会向消费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工本费,此举引起社会热议。10月29日,中消协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

  在中消协10月29日发布的相关意见中,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详细解释:首先,保障银行卡客户的资金安全是银行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磁条卡存在不安全风险早已被发现,本次换卡是银行为消除不安全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措施,这种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增加的成本,应由银行自行承担。

  而从银行卡的性质看,无论磁条卡还是芯片卡,都是银行从事金融交易的经营工具,经营者为其经营工具所付费用应作为整个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进行核算。银行利用客户资金投放市场,从赢利中为客户兑付本金及利息,支付运营成本,其中包括人工、设备、工具等成本,当然也包括保证安全及技术更新的成本。目前,在用银行卡大多在卡面上注明“本卡的所有权属某某银行所有”,故银行卡及其更换费应由银行承担,银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产品,变相向消费者加收费用,将本应自己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同时,从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看,银行要求客户将原有的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属于对原有合同的单方变更,应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并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银行换卡行为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银行应本着消费者至上的原则,尽量采取换卡不换号的升级方式。

  中消协呼吁有关部门,在制定涉及消费者利益的政策时,应广泛听取消费者及消费者协会的意见,审慎分析,逐步推动,加强指导,妥善解决可能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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