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题:推进司法责任制,更高托举起公平正义— —全国人大代表热议两高报告。
关键词:责任制;司法;公平正义;全国人大代表;司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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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题:推进司法责任制,更高托举起公平正义——全国人大代表热议两高报告
新华社记者 陈菲、邹伟、罗沙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这四项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石,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决定性影响。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6年要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
司法体制改革攻坚之年,如何才能进一步牵住“牛鼻子”,夯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去年两高分别发布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
在试点法院,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在试点检察院,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我们明显感觉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检察官办案比以前负责多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说,“现在律师不仅可以约见到法官就案件充分表达意见,有时法官还主动找律师,就案件作进一步探讨。”
落实司法责任制,科学划分司法办案权限是关键。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介绍说,安徽出台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指导意见,拉出办案“权力清单”,列举了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职权,其他没有列举的职权都赋予检察官。
“放权的同时,为强化监督,确保办案质量,我们对内部监督制约和办案责任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厘清了检察人员与其职权相对应的责任划分,明确了追责程序。”薛江武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