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在对监察法草案进行审议。许多代表委员认为,监察法的制定和出台,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修复、营造重庆良好政治生态。
关键词:法治;治理;监察;释放;监察委员会
作者简介:
主持人:人民日报记者 姜洁
嘉 宾:陈 雍代表(重庆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建超代表(浙江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汤维建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在对监察法草案进行审议。许多代表委员认为,监察法的制定和出台,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主持人:制定出台监察法有哪些重要意义?
陈雍代表: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
刘建超代表:监察法草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主张和要求,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丰硕成果,体现了宪法精神。制定监察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必将为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开创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提供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
汤维建委员:监察法草案旗帜鲜明宣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明确了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和职责,赋予了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严格规范了监察程序,确保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运行,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