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热点专题 >> 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社会科学》的理论视野专题 >> 经济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公有制为主体
2018年12月19日 09: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苏星 字号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股份制

内容摘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股份制

作者简介: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是以公有制为主体

  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关系,在我国理论界至少有三种看法:(1)商品经济就是市场经济;(2)商品经济是内容,市场经济是形式;(3)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我基本上同意第三种看法。资本主义制度完成了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不仅使产品成为商品,而且使一切生产要素都成为商品,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市场体系。因此,资本主义经济被称为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不是对商品经济的否定,相反地,它是以商品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由市场供求配置资源的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供求变化也影响资源配置,但由于价格是固定的,供过于求,表现为积压;求过于供,表现为脱销,只能根据积压和脱销来调整生产计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不同了,市场供求变化决定价格高低,价格的升降反过来又影响供求。价格是围绕价值波动的。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当跌到价值以下时,生产者亏了,一部分生产要素会转移到其他部门;求过于供,价格上涨,当涨到价值以上时,生产者赚了,就会把一部分生产要素吸引到这个部门来。我们说,市场经济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实质上是价值规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当然,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难免会有盲目性或无政府状态,这就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市场经济,同样是由市场供求变化,也就是价值规律调节的经济。在这一点上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没有本质的区别。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邓小平一再指出,不能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有没有区别呢?有。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和资本主义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经济上主要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现在,有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是一体的,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得实行计划经济,不能实行市场经济。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在我国,计划经济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今后也还需要利用计划作为经济手段。但是,几十年的经验证明,这种体制并不成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逐步使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我国国民经济已经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变化。这证明,我们的路子走对了,没有理由再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事实上已经回不去了。另一种,认为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不应该也不可能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迟早得实行私有化。我也不同意这种观点。我们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能实行私有化。这两种观点,来源是一个,还是固守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只有资本主义才能实行市场经济的老看法。这些观点,早已被现实经济生活所否定。

  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1985年以后,邓小平同志的多次讲话表明: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公有制为主体不是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当时,公有制已经是主体。他提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具有两方面的意义:

  第一,是对社会主义必须实行单一公有制模式的否定。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都证明,单一的公有制形式,是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市场繁荣和人民生活改善的。一方面,这种所有制形式不利于调动其他经济成分的积极性。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发挥多种经济成分的积极性,才能使经济全面发展,市场不断繁荣。我国市场最繁荣的时候,都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时候。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公有制经济本身的发展。没有其他经济成分的竞争,公有经济没有压力,缺乏活力,很难改善经营管理。改革开放以来,其他经济成分迅速发展,公有经济面临着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的局面,经营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了。

  第二,表明在中国不能搞私有化。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只有这样,才能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

  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私人经济、外资经济迅速发展,公有经济中集体经济(主要是乡镇企业)也发展很快,国有企业的发展相对要慢一些,但并未改变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经过19年的改革开放,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格局。这样一种格局,应当长期稳定下来。

  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有两种形式,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是通过没收或赎买剥削阶级的资产建立起来的,是全体劳动者的公有制。集体所有制是通过个体劳动者的合作化建立起来的,是部分劳动者的公有制。由于国家是全民的代表,全民所有制也称国有制。公有制,还包括中外合资和股份制企业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资产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这可以有许多种。我们用过的就有:国有国营、承包、租赁和股份制。股份制又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等,还有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表明,想单用某一种形式搞活国有企业是很困难的。

  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经济。由于国家的性质不同,它同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性质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兴起或者实行私有化,归根到底,都是以资产阶级的利益为转移的。当某一部门的产业需要国家扶植时,就实行国有化,当这一部门产业成熟,国有工业企业扶植产业的任务已经完成,就可以用私有化的办法退出该产业而让位给私营企业去竞争。在那里,私有、国有都不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当然也不会动摇其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起主导作用。对国有经济实行私有化,必然动摇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不同的地方。

  三、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

  股份公司是资本集中和生产社会化的产物。资本主义早期的资产经营方式,是采取独资或合伙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资本及其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属于个人,两者是统一的。随着资本集中和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日趋尖锐,独资和合伙的形式已经不完全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于是就出现了股份制。股份制冲破了私人资本的局限性,成为社会资本。在股份制企业里,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了,所有权归股东,企业作为法人,则拥有了处置企业财产的权利,即企业的经营权。社会资本的出现,打破了个人资本的局限,加速了资本的集中,增加了企业的稳定性,降低了融资成本,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了巨大作用。资本主义国家的股份制企业,仍然是资本主义企业。第一,社会资本不过是联合起来的个人资本,资本的属性没有改变;第二,股份公司作为法人,所属资产在形式上是归全体股东“共有”的,但本质上还是私有财产,因为股权归私人所有。因此,资本主义国家的股份公司,既不是“公有制”,也不是“社会所有制”,仍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

  股份制,一方面是资本集中的产物,一方面也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这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因此,不能把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私有化等同起来。我国的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是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的。体制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最大弊端,是计划一直管到企业。结果,一是把企业管死了;一是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经济管理机构。因此,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必须扩大企业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同时,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职能分开。

  为了实现政企职能分开,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我们在资产经营方式上曾作过多种探索。开始是搞承包制,后来是利改税,利改税第二步走不通,又回头来搞承包,并开始股份制试点。有人认为,搞股份制,就是实行私有化。虽然看法不同,股份制试点仍在扩大。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说:现代企业按照财产构成可以有多种形式。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决定》讲了规范的公司的优点和不同投资主体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特别指出,生产某些特殊产品的公司和军工企业应由国家独资经营,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家要控股。《决定》还指出,实行公司制不是简单更换名称,也不是单纯为了筹集资金,而要着重于转换机制,要通过试点,逐步推行,绝不能搞形式主义,一哄而起。我认为,《决定》颁布以后,股份制的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已经基本解决了。在理论上否定了搞股份制是私有化的看法,在实践上则为股份制改造规定了若干原则和具体进行的步骤。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若干成功的实例。

  现代企业按照资产构成可以有多种形式,公司制并不是唯一的形式。公司制也不等于股份制。建立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需要具有许多条件。从试点企业的结果看,建立股份制企业并不是轻而易举的。股份制企业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经济效益,但不是只要采取这种组织形式,就立即可以提高经济效益。经营不好,股份制企业经济效益也上不去。为了使股份制企业显示出它的优势,一方面,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利切实交给企业。另一方面,要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的资金投向技术改造,面向市场开发新产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建设好企业领导班子。实践证明,一个企业只要有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主要是政企分开),有好的领导班子特别是有好的经理、厂长,有好的经营管理机制,有好的产品,就可以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以后,也必须在这些方面下功夫。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经济学教授。原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有冬/摘)

作者简介

姓名:苏星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贾伟)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苏星.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