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语言文字法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取得显著成绩。
关键词:语言文字法规;教育部;语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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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语言文字法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取得显著成绩。
全国31个省(区、市)的省级语言文字立法任务全面完成,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主体、地方法规规章相配套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规范和标准研制取得新进展,完成《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稿,《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通则》正式实施,“交通”“旅游”“医疗卫生”等领域9个分则的英文译写标准研制完成。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不断深入,全国29个省(区、市)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二类、三类城市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任务的达到80%和40%。
互联网成为语言生活的重要领域,国务院通知要求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对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动态观测。
全国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会议印发《国家语委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摘自语信司“2014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