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Morgan学说和夏鼐学说的比较
关键词:文明;文化;文明起源;西方文化史;Morgan;人类文明;文明前期;阶段;夏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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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Morgan学说和夏鼐学说的比较
Morgan学说概论原始人到文明人的6个分段,是在考古学和人类学的已积聚的知识上所构想的一种民俗学说,范围大于夏,时间幅度超过夏。但是Morgan是假设,没有实证。在有些分段之下,举了某某民族为例。如第二分段举波里尼西亚人为例,第三分段举美国东部哈得逊河印第安Athapascan族为例等。他的分段不提可资佐证的文物;对于各项发明的先后缺乏分析论证。后人指出:陶器的普遍性是有向题的。有些地方(如波里尼西亚)无陶土,用竹节或椰子壳当贮器,Morgan似乎没有注意到不同地区的文物取材可以不同但功用可以相同的对应性(equivalence)。
夏鼐从考古学家的立足点,处处根据发掘出来的文物立论,对一个朝代(商代)的文化作出判断,认为应定为文明,并申言他的标堆是都市、文字、青铜,这一见解明确有据,不同于理论家的构想。在夏氏之前,考古学家对小屯文物多有论述,夏氏的论证与前不同,他“不是把甲骨片、铜器和玉器当作……收藏家的古董来看待,也不是把陶器陶片、铜器、玉石器作为孤立的考古标本做研究,而是把商文明作为一个文明的整体而做研究。”(《中国文明的起源》,1985,83页)这是夏氏超越前代学者的地方。夏氏和前代学者的发掘、发现、论断,促成了对中国古代史的新认识,本身即是中国近代文化史的一章。
(本文节选自许国璋“文明和文化--西方文化史选读讲演之二”《外语教学与研究》1990年第2期(总第8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