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国二十年(1931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了《修正学校学年学期及休假日规程》,对学校的假期做了规定:“暑假,专科以上学校以七十日为限(起六月二十三日讫八月二十四日)、中等学校以五十六日为限(起六月三十日讫八月二十四日)、小学以五十日为限(起七月五日讫八月二十一日)。寒假,各级学校一律定为十四日(起一月十八日讫一月三十一日)。”规程规定将寒假统一定在了1月18日到1月31日。粗看起来,并没什么问题,但广大学子却纷纷抱怨。因为春节是个阴历节日,每年在阳历上的日期行踪不定。这样规定寒假假期,就很难保证春节的时候正好放寒假。不过,高压之下,传承了千年的“春节”民俗却并未因此被“革命”掉。直到1934年初,南京国民政府终于意识到强制废除春节这个阴历年是拗不过民意力量的,只好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