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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经过时相关条款的修订
2016年06月16日 16:33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 作者:孙章季 字号

内容摘要:从联合国诞生至今,在此过程中,一些国家发生了分裂或名称更改,联合国成立时的“敌国”现在也已经成为联合国大家庭中的一员且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其次,宪章中一些联合国会员国的名称已经发生变更或不存在了,应当由其继承者名称取代。如“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已经解体,俄罗斯继承了其在联合国中会员资格。

关键词:联合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章;敌国;条款;继承;变更;俄罗斯;会员国;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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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宪章》中已经过时的条款。从联合国诞生至今,在此过程中,一些国家发生了分裂或名称更改,联合国成立时的“敌国”现在也已经成为联合国大家庭中的一员且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在此情况下,宪章中的一些条款或表述明显过时,应当予以调整。首先,宪章第五十三条和第一百零七条的“敌国条款”,现在已经不合时宜,应当予以删除。其次,宪章中一些联合国会员国的名称已经发生变更或不存在了,应当由其继承者名称取代。如“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已经解体,俄罗斯继承了其在联合国中会员资格,因此,宪章中“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均应修正为“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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