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教育现代化有着丰富的内涵,教育法治化既是题中之义,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保障。可以说,没有教育法治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更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现代化。如果从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并使法律法规体系涵盖各类教育活动来看,则缺学校法、家庭教育法、社会教育法、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绩效评估)法、教育督导评估法、国家教育考试法、教育行政申诉法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建设加快教育法治化,促进教育现代化,未来亟须从多方面着力。促进教育法律法规纵向衔接、横向协调,保证教育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有机对接,推进其他领域和地方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有机对接。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依法治国;法律体系
作者简介:
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到,2020年要实现三大战略目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现代化有着丰富的内涵,教育法治化既是题中之义,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保障。可以说,没有教育法治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更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现代化。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是国计民生,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推进教育法治化,不仅为协调教育内部的诸种权利与义务关系、保障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也是促进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急切需要。
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议题。党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号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2013年2月23日,他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又强调,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因此,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义,也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部分构成。教育法律法规是行政法中特别行政法的组成部分。因此,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必须完善教育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同一个有机体,教育法律体系是这个有机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缺乏了这一部分或这一部分运转失灵,都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变得残缺不全或丧失某些必要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