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4月 21日,供销社综合改革与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建设论坛在京举行,与会者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务实深入的讨论。
关键词:改革;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合作经济;服务体系;经营服务;电子商务;农村市场;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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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高莹)本月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正式对外公布。这篇近七千字的中央文件,让有着61年历史、却在改革开放浪潮中一度沉寂的中国最大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正如《决定》第一句话所说: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新时期的供销合作社如何改革?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供销合作社具体将起到什么作用?4月21日,供销社综合改革与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建设论坛在京举行,与会者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务实深入的讨论。
打造为农服务的“国家队”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光金研究员在开幕致辞中说,新近发布的文件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为新时期农村改革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供销合作社面临“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史上最佳机遇。抓住机遇,推动改革与创新,不仅事关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前景,更对全国“三农”领域深化改革有重大历史意义。他还提出,这是一次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研究重大主题的跨界合作,这昭示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创新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研究员认为,在过去的发展历程中,我国供销合作社曾多次错失改革机遇。当前,中国经济走入“新常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进入新阶段。今天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上,只有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走向法定机构、公法社团,供销合作社才能释放发展活力,激发内生动力,才能让服务“三农”真正成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机、发展之图。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孙炳耀副研究员认为,回归本来,恢复合作性质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需求就是机会,供销合作社有可能通过密切联系农民、扎根农村而获得新生。他还提出,供销合作社不是单纯的企业,因为它有公益目标;不同于行政机构,因为它的基础是经营管理;不是行业组织,因为它只覆盖同行经营单位的一部分,而且直接从事经营;主导的农民合作社不是农民职业组织,它的主要功能不是围绕职业因素、而是围绕农业经营展开的;此外,它也不是农民压力群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李春生指出,当前农村的生产生活两方面的加快发展,都需要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培育一支为农服务领域的“国家队”,而供销合作社是我国覆盖最广泛、体系最完整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就是为了形成这个“国家队”。发展农业现代化,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既不能走欧美国家生产环节规模化的路子,也不能简单照搬日韩模式,而是只能实行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加快建立家庭生产集约化与社会服务规模化相结合的路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一在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二要推进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三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