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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忠秧诉方方侵害名誉权案开庭 要求道歉赔1万
2015年03月14日 16:0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鲁迅文学奖落选诗人柳忠秧诉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侵害名誉权一案,昨日上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本次庭审主要是双方代理律师出庭举证,方方在律师的建议下不出庭,原告柳忠秧也未出庭。

关键词:道歉;鲁迅文学奖;评委;原告;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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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忠秧诉方方侵害名誉权案昨在越秀法院开庭

  柳忠秧要求方方道歉赔1万

 

方方(资料图片)。广州日报记者曹景荣 摄

  广州日报讯 (记者魏丽娜) 去年在文坛引发轩然大波的“方柳之争”进入法律程序。鲁迅文学奖落选诗人柳忠秧诉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侵害名誉权一案,昨日上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本次庭审主要是双方代理律师出庭举证,方方在律师的建议下不出庭,原告柳忠秧也未出庭。

  起因:方方称有人搞定评委

  方、柳一案起于2014年鲁迅文学奖评审过程中,方方在微博不点名指称柳忠秧“四处活动,搞定评委”。

  去年5月25日上午,方方在微博上发文:“听同事说,我(湖北)省一诗人在鲁迅文学奖由省作协向中国作协参评推荐时,以全票通过。我很生气。此人诗写得差,推荐前就到处活动。”

  当天23时,方方又发表了一篇博文,贴出了这位诗人所写《岭南歌》中的两句诗,并表示“我真的觉得省作协不能推荐这类作品去参评”。

  网友“人肉”指出该诗作者是柳忠秧后,“方柳之争”就此爆发,最终柳诗集落选鲁迅文学奖。

  柳忠秧认为方方涉嫌造谣、诽谤,对其名誉造成了损毁,遂对方方提起了民事诉讼。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表示,“一定面对,一定应诉,一定陪柳忠秧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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