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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山西“超体贴”女职工条例 呵护这么细怎样去落地
2015年09月02日 13:1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周亚军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山西省发布了《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特别细致入微,甫一公布,就引发社会关注。这部即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为什么会这么细?这么细致的保护,会抬高女性就业的门槛吗?

关键词:山西;超体贴;女职工;呵护;落地;条例;职工;民生;职工劳动保护;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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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出台“超体贴”女职工条例:痛经安排假期、更年期可调岗、哺乳时间保障到小时

  呵护这么细 怎样去落地(民生三问)

 

  核心阅读

  日前,山西省发布了《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特别细致入微,甫一公布,就引发社会关注。这部即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为什么会这么细?如何确保落实?这么细致的保护,会抬高女性就业的门槛吗?记者进行了采访。

   

  一问 条例这么细,有没有依据

  将散见于各部法律中的原则细化,以解决地方实际问题

  据介绍,近年来山西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先后开展了10余项专题调研,发现社会对女职工劳动保护重视不够,女职工仍属于职场的弱势群体,女职工劳动权益、人身权利被侵害现象仍时有发生。

  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工青妇处处长胡素锋说,我国妇女、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相对完备,但散见于各个法律之中。地方性法律,更应注重操作性、实用性,因此有必要将散见于各大法律中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有针对性地解决地方的实际问题。

  “山西新条例的最大特点,是对女职工的‘五期’防护。”胡素锋介绍说,女性有属于自己的生理特点,包括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以前的法规没有把更年期放进去,是‘四期’防护,现在之所以改变,是因为对‘女性更年期生理大调整’有了更深的认识。特别是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女性更年期提前;退休年龄延长,更年期往往发生在劳动过程之中。这就更需要用人单位和国家担起保护女性劳动者的责任。”

  《条例》不仅规定,确诊为更年期综合征的女职工,应当安排其他适合的劳动岗位,同时也规定,医疗机构证明患有痛经的女职工,应当给予1至2日的休息。胡素锋说,这是因为有一部分人确实不能承受,应该休息。满3个月流产、满7个月引产也将享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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