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教育部:建立大学生学业学术诚信记录 失信可开除学籍
2015年11月19日 15:07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诚信记录时效由学校规定”。

关键词:学籍;开除;大学生;诚信;学生管理规定

作者简介:

 
    教育部拟规定:
    大学生失信可开除学籍
 

 

  近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在拟修订的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列入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记录。记录学生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等诚信记录,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诚信记录时效由学校规定”。

  (京华时报)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振)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