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3月 24日,上海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时,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曾建议,全市各机关单位的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既可以记录违法信息作为交通执法证据,同时也有利于行车安全。”魏磊说,这样的违法行为往往只发生在一瞬间,靠交警到场后执法确实有难度,但在巡逻警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后,巡逻民警在途中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可以录下影像资料提供给交警,经交警鉴别认定后作为处罚的证据。据储建国介绍,浦东新区有3000多个路口,依靠现有的交警警力,无法做到每个路口、24小时的警力全覆盖,对于滞留交通路口、违法停车这类面广量大的动态交通违法无法做到逐一纠处,这一试点无疑帮助交警拓展了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的途径。
关键词:交警;交通违法行为;刘某;行车记录仪;证据;民警;派出所;安装;路口;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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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上海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时,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曾建议,全市各机关单位的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既可以记录违法信息作为交通执法证据,同时也有利于行车安全。
昨天,浦东新区率先试点在全区60余家派出所的警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进一步拓展收集、固定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直线变道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的途径,待条件成熟后,再向救护车等具备条件的车辆上推广。
治安警车可拍摄取证
“沪A1932警”警车,是浦东洋泾派出所的一辆执勤警车。平时,派出所的民警经常会开着这辆车上街巡逻或处置警情。
昨天上午9时40分许,浦东公安试点在该车上安装了一套易拆卸的行车记录仪。随后,洋泾派出所的治安民警魏磊开始驾车巡逻。但与往常不同的是,除了关注街面的治安状况以外,他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了更多关注。
“现在是2016年3月27日9时50分,我现在行驶在崮山路641号门前的马路上,发现了多辆车违停,车牌号为沪A……”魏磊在驾车的同时,播报了上述内容。因为是治安民警,以往他即便在巡逻过程中看到这些车辆违法停放的乱象,也只能通报给交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10时10分,苗圃路151号门口,有车辆违法逆行。”魏磊说,这样的违法行为往往只发生在一瞬间,靠交警到场后执法确实有难度,但在巡逻警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后,巡逻民警在途中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可以录下影像资料提供给交警,经交警鉴别认定后作为处罚的证据。
将参照电子警察处理程序
那么,警车行车记录仪拍摄下的这些记录,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作为处罚依据,交警部门又如何通知涉嫌违法的车主呢?
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储建国表示,交警部门定期收到派出所传输来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记录后,交警部门还会进一步认真核实,对时间、地点、车牌号、交通违法行为等违法要素比较明晰,符合证据要求的,会参照电子警察的处理程序,尽快通知车主接受处理。他透露,后续还将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尽快实现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相关违法处理数据库的有效对接。
据储建国介绍,浦东新区有3000多个路口,依靠现有的交警警力,无法做到每个路口、24小时的警力全覆盖,对于滞留交通路口、违法停车这类面广量大的动态交通违法无法做到逐一纠处,这一试点无疑帮助交警拓展了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的途径;此外,在高架等城市快速路上,一些机动车在快速行驶过程中超速行驶、违法变道,交警很难及时纠处,而流动的行车记录仪这种取证方式,对这类危险性比较高的交通违法行为无疑也是一种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