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于今日起试行,对7类污染影响大、主观恶劣、手段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将最高获得3万元的奖励。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广州首次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高额奖励。
关键词:举报;举报人;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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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3万
广州重点打击7类影响恶劣违法行为 对举报人信息进行重点保密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杜娟) 《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于今日起试行,对7类污染影响大、主观恶劣、手段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将最高获得3万元的奖励。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广州首次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高额奖励。
市环保局副局长章威表示,去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广州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15年,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共27次,检查企业8231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020宗,处罚案件3420宗,责令停止生产或停止使用案件数1929宗,罚款总额达9791余万元。立案数同比上升11.2%,“双停”企业量上升26.4%,罚款额上升44.1%。
然而,近年来环境违法行为也呈现出多元化及更具隐蔽性特点,迫切需要鼓励公众更广泛、更积极地参与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弥补环境监管的短板。
市环境监察支队常务副支队长王国强告诉记者:“广州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力量薄弱,以白云区为例,800多平方公里的面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才30个左右。”王国强同时透露,2015年通过群众投诉而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占到总数的3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