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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增编不超过5%
2016年04月18日 11:48 来源:新华社 作者:娄辰 字号

内容摘要:山东省近日就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出台意见,考虑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对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的5%增加教师编制。

关键词:教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教师编制;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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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济南4月18日电(记者娄辰)山东省近日就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出台意见,考虑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对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的5%增加教师编制。

  记者18日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当前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女教师占比较高,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一些育龄女教师占比较高的学校,课程安排出现了困难。鉴于这种情况,山东省提出,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可按不超过教职工总量的5%增加教师编制。

  据介绍,山东省今年上半年将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达不到新核定总量的,在县域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县域内难以调剂的,由设区市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根据2015年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山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教职工69.82万人,高中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共有教职工21.9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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