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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侵蚀使长城坍塌、损毁 专家:保护任重道远
2016年12月06日 09: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韵 字号

内容摘要:甘肃玉门关附近的汉长城遗址。长年的定向风蚀,使这段长城形成了如同“搓板”一样的形态。

关键词:长城保护;长城;任重道远;保护;保护长城

作者简介:

    自然侵蚀和历史变迁,使多数点段的长城坍塌、损毁——

    长城保护任重道远

 

  12月1日,《长城保护条例》实施满十周年。11月30日,国家文物局发布《中国长城保护报告》(以下简称《保护报告》),这是第一次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名义,发布专项文物资源的保护管理状况。

  12月3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就相关话题接受了记者独家专访。

  地方政府必须切实担起保护的责任

  说起长城,人们脑海中浮现的总是八达岭、山海关、嘉峪关的雄姿。其实,由于分布地域广,修筑延续时间长,除个别点段为砖石结构外,长城主体多为就地取材、夯土构筑。长期以来,自然侵蚀风化、人类生产生活和历史环境变迁等,使保存至今的长城大多已坍塌、损毁,甚至地面部分已全部消失。

  正是由于绝大多数长城段已不具备展示功能,无法实现旅游开发,对它们的保护就往往被一些地方政府忽视。宋新潮介绍,在今年8月至10月,国家文物局开展的“《长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项督察”(以下简称“专项督察”)中,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是最突出的问题。督察考核满分100分,其中“领导责任”占10分,北京得分最高,为8分,而有两个省仅得了1分。

  专项督察结果还显示,截至今年9月,各省级政府划定已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仅占全部长城段落的42.9%,甚至有三个省市尚未依法划定公布。

  《保护报告》在向社会公布了近十年来长城保护工作成效的同时,也没有回避存在的问题。在落实政府责任方面,《保护报告》写道:“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长城保护管理的新常态”。

  ●记者快评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为长城保护专项督察点赞。

  长城保护要确保真实性

  今年,辽宁绥中长城修缮、山西山阴“月亮门”长城坍塌等事件都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由此可见,专业保护与社会期待之间的不平衡。长城到底怎么保护?

  宋新潮表示,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作为世界上体量最大、分布最广的文化遗产,长城本体形态是丰富多样的,“它当下的形态是由自然、人为和社会变迁共同塑造而成。”他说,在保护时,要确保其独特的文化样貌。

  山西倒塌的“月亮门”,原是明代长城的一座敌楼,20世纪50年代将之拆成倒塌时的样子。“虽然当年拆敌楼是对长城本体的破坏,但这个‘月亮门’已成为当地民众一代人的记忆。修缮时,是恢复明长城敌楼,还是‘月亮门’?”记者问。宋新潮表示,目前还处于专家论证阶段。

  他认为,长城曾是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见证,修缮时要最大限度地保留不同时期的重要历史遗存和信息。他举例说,抗战时期留在长城上的印痕,在保护修缮时就要保留,而不是恢复长城初建时的样子。这种历史信息还包括长城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性。辽宁绥中“长城被抹平”事件中,就是由于忽略了这一点,破坏了长城古朴的整体风貌。

  其实,国务院在公布长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有的点段属“古代建筑”,有的点段是“古遗址”,这本身就显示出了长城形态的多样性,因此“保护时一定要加以区分,绝非一说长城保护就得修成八达岭、山海关那样的。”宋新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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