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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今年安排500万元重奖环境污染举报
2017年05月23日 14:17 来源:新华社 作者:付昊苏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郑州5月 23日电(记者付昊苏)为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河南省环保厅日前出台《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在2016年底实施的《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基础上,河南22日正式出台《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奖金的额度分配、核实、发放办法等程序和形式进行了细化。实施细则要求,举报受理、处罚、奖励等相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实施细则还规定对未按照本细则规定举报或举报事实不清、举报对象不明,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或尚未结案、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在限期整改期间内的不予奖励。

关键词:奖励;河南省;细则;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举报;万元;举报人;付昊;打击报复;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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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郑州5月23日电(记者付昊苏)为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河南省环保厅日前出台《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今年,河南将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中专门安排500万元,重奖环境污染举报。

  在2016年底实施的《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基础上,河南22日正式出台《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奖金的额度分配、核实、发放办法等程序和形式进行了细化。

  该省目前已开通三种举报途径:一是拨打举报电话12369;二是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信访办写信举报;三是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举报。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举报者将获得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实施细则要求,举报受理、处罚、奖励等相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实施细则还规定对未按照本细则规定举报或举报事实不清、举报对象不明,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或尚未结案、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在限期整改期间内的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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