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黑龙江医疗机构将实行服务价格公开
2017年06月09日 16:48 来源:新华社 作者:闫睿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哈尔滨6月9日电(记者闫睿)记者9日从黑龙江省卫计委获悉,这个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院务公开,包括向患者公开重症监护、介入诊疗、器官移植等高值费用项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透明度。据了解,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需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以在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监督热线发布等形式公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也将加强对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其中将重点推进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关键词: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机构;器官移植;黑龙江省卫计委;医疗卫生服务;患者公开;社会公开;院务公开;闫睿;价格信息

作者简介:

  新华社哈尔滨6月9日电(记者闫睿)记者9日从黑龙江省卫计委获悉,这个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院务公开,包括向患者公开重症监护、介入诊疗、器官移植等高值费用项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透明度。

  黑龙江省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应向社会公开包括医院概况、医疗环境、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在内等信息。对患者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相关信息,包括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

  据了解,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需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以在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监督热线发布等形式公开。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也将加强对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其中将重点推进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