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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出炉 国企将分公益类和商业类
2015年09月14日 07:4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顾梦琳 字号

内容摘要:备受关注的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终于落地。《意见》共分八章三十条,在总体要求、分类改革、国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关键词:国企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设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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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出炉

    □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2020年将取得决定性成果

 

  备受关注的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终于落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天正式对外公布。《意见》共分八章三十条,在总体要求、分类改革、国资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意见》还指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

  □焦点关注

  推进方式

  国企将分公益类和商业类

  昨天,记者注意到,国企的分类问题终于被明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在《意见》看来,要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以此提高改革的针对性。

  据记者了解,具体的分类将依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出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其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国有企业,原则上要实行公司股份制改革,引入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着力推进整体上市;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此外,公益类国有企业则可以国有独资、也可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混改要求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各地方发布的国企改革方案中,混合所有制成为改革重点内容之一。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其2014年颁布的《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广东要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重庆市也提出,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使“2/3左右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江西省提出,到2020年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浙江省提出,通过3年至5年使“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达到75%”。河南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达到80%以上。

  然而,此次《意见》显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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